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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质量保修政策
一、保修政策适用范围:

本保修政策适用于直接从比特视讯购买的,且处于有效保修期内的音视频处理设备产品(以下简称“产品”)。
二、保修期:

保修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,在保修期内需提供保修卡或者其他有效凭证。
三、保修服务:

比特视讯的产品在安装使用时,请严格遵守产品手册中安装说明和注意事项要求,按照产品手册安装使用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材料、制造等质量问题时,比特视讯将根据本质量保修政策提供保修服务。 3.1 保修服务类型: 3.1.1 在线远程免费服务: 对于常见简易故障问题:比特视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远程软件等即时通讯工具提供的远程技术指导,帮助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。包括但不限于HDMI线、电源线的连接问题,软件使用、参数设置的软件问题,电源、板卡的更换问题等。 3.1.2返厂维修服务: a) 对于在线远程服务不能解决问题时,比特视讯会与客户确认是否返厂维修。 b) 如需返厂维修,客户可以将需要维修产品发货至比特视讯维修服务点,客户承担返厂的运费、保险费、关税及清关费用。维修完毕后,比特视讯将产品寄回给客户,并仅承担寄回运费。 c) 比特视讯不接受到付物流件,也不承担寄回返修件给客户而产生的任何关税及清关费用。比特视讯对于运输、包装造成的损坏及遗失不承担责任。 3.1.3 为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工程师远程或现场服务: a) 如发生本保修条款第四条规定的质量问题,及比特视讯认为确有必要时,将免费提供工程师现场服务。 b) 在提供现场服务前,客户应向比特视讯提供故障报告,用于申请现场服务。故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、视频、故障数量等,以便比特视讯进行初步故障判断。如果经比特视讯工程师的现场分析,判定该质量问题不属于质保范围,客户应支付工程师的差旅费用及按照第6.4条的标准支付技术服务费。 c) 现场更换的不良部件,所有权归比特视讯所有。
四、免责条款:

以下情况不属于比特视讯提供保修服务的范围: 4.1 除非另有约定,否则本保修条款不适用于易耗品,包括但不限于连接器、HDMI线、等所有线材连接物件。 4.2 由于使用不当、处理不当、操作不当、安装不当、拆卸显示器或任何其他客户不当行为导致的全部或部分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以及运输造成的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 4.3 未经比特视讯许可和授权的擅自拆卸和维修。 4.4 未按产品手册操作使用及维护产品。 4.5 人为损坏、物理损坏、事故损坏和产品误用损坏,如组件缺陷破坏、PCB板缺陷等。 4.6 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损坏或者故障,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、恐怖活动、洪水、火灾、地震、闪电等。 4.7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。因存放于不符合产品手册的外部环境,包括但不限于:极端天气、潮湿、盐雾、压力、雷电、密封环境、压缩空间储存等,导致的任何产品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 4.8 在产品参数范围以外的条件下使用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较低或较高的电压条件、极端或过度的功率浪涌、不适当的功率条件。 4.9 在安装过程中,由于不遵守技术指南、说明或注意事项而导致的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 4.10 正常情况下亮度与颜色的自然损耗。 4.11 产品缺乏必要维护。 4.12 其他非因产品质量、设计、制造引起的维修。 4.13 无法提供有效的保修卡,产品序列号密封胶带撕下或破损、产品外壳或其他外部部件损坏,或者无法提供其他有效凭证。 4.14 质保期后的问题。 4.15 对于操作不当、意外事故、保养不当、不遵守产品使用规范引起产品重大损坏且无法维修的产品。 4.16 因非比特视讯提供的播放、控制等设备与比特视讯产品不匹配,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。因非比特视讯提供的播放、控制等设备问题与比特视讯产品不匹配,导致的比特视讯产品损坏,如需要比特视讯维修,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。
五、远程服务流程:

凭保修卡或者订单号通过比特视讯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远程对接联系方式及联系人。 5.2 产品返修流程: 凭保修卡或者合同编号通过比特视讯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提供返修产品的装箱清单及维修完成后的邮寄地址信息等。 1) 比特视讯邮寄信息:(见本协议第九条服务联系方式) 2) 客户邮寄须知: a) 提供返修品故障的简单描述(可贴于设备表面) b) 装箱清单(含合同订单号、返修设备的种类和数量) c) 回寄收货信息(公司名称、收货地址、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) d) 为了避免返修物品在物流途中损坏,请注意产品的包装与保护。对于返修产品或零部件寄回比特视讯途中的任何损坏,比特视讯概不负责。 5.3 工程师现场服务流程: 凭保修卡或者合同编号通过比特视讯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现场地址、现场联系人以及签证所需要的资料等。
六、其他:

本保修政策为比特视讯的标准质保条款。任何人(包括任何代理商、经销商或销售代表)均无权做出与本保修条款不同的任何陈述或保证。除非经比特视讯通过合同、附件等形式书面确认,否则任何与本保修政策条款冲突的保修及保证内容自动失效。本保修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比特视讯有限公司所有。
七、售后联系方式:

1. 深圳市比特视讯有限公司深圳总部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官龙第一工业区H栋509号
邮箱:marketing@bitvisus.com
一、保修政策适用范围:

本保修政策适用于直接从比特视讯购买的,且处于有效保修期内的音视频处理设备产品(以下简称“产品”)。
二、保修期:

保修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,在保修期内需提供保修卡或者其他有效凭证。
三、保修服务:

比特视讯的产品在安装使用时,请严格遵守产品手册中安装说明和注意事项要求,按照产品手册安装使用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生材料、制造等质量问题时,比特视讯将根据本质量保修政策提供保修服务。3.1 保修服务类型:3.1.1 在线远程免费服务:对于常见简易故障问题:比特视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远程软件等即时通讯工具提供的远程技术指导,帮助解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。包括但不限于HDMI线、电源线的连接问题,软件使用、参数设置的软件问题,电源、板卡的更换问题等。3.1.2返厂维修服务:a)    对于在线远程服务不能解决问题时,比特视讯会与客户确认是否返厂维修。b)    如需返厂维修,客户可以将需要维修产品发货至比特视讯维修服务点,客户承担返厂的运费、保险费、关税及清关费用。维修完毕后,比特视讯将产品寄回给客户,并仅承担寄回运费。c)   比特视讯不接受到付物流件,也不承担寄回返修件给客户而产生的任何关税及清关费用。比特视讯对于运输、包装造成的损坏及遗失不承担责任。 3.1.3 为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提供工程师远程或现场服务:a)   如发生本保修条款第四条规定的质量问题,及比特视讯认为确有必要时,将免费提供工程师现场服务。b)   在提供现场服务前,客户应向比特视讯提供故障报告,用于申请现场服务。故障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照片、视频、故障数量等,以便比特视讯进行初步故障判断。如果经比特视讯工程师的现场分析,判定该质量问题不属于质保范围,客户应支付工程师的差旅费用及按照第6.4条的标准支付技术服务费。c)    现场更换的不良部件,所有权归比特视讯所有。
四、免责条款:

以下情况不属于比特视讯提供保修服务的范围:4.1     除非另有约定,否则本保修条款不适用于易耗品,包括但不限于连接器、HDMI线、等所有线材连接物件。4.2     由于使用不当、处理不当、操作不当、安装不当、拆卸显示器或任何其他客户不当行为导致的全部或部分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以及运输造成的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4.3     未经比特视讯许可和授权的擅自拆卸和维修。4.4     未按产品手册操作使用及维护产品。4.5     人为损坏、物理损坏、事故损坏和产品误用损坏,如组件缺陷破坏、PCB板缺陷等。4.6     不可抗力造成的产品损坏或者故障,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、恐怖活动、洪水、火灾、地震、闪电等。4.7     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。因存放于不符合产品手册的外部环境,包括但不限于:极端天气、潮湿、盐雾、压力、雷电、密封环境、压缩空间储存等,导致的任何产品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4.8     在产品参数范围以外的条件下使用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较低或较高的电压条件、极端或过度的功率浪涌、不适当的功率条件。4.9     在安装过程中,由于不遵守技术指南、说明或注意事项而导致的缺陷、故障或损坏。4.10    正常情况下亮度与颜色的自然损耗。4.11    产品缺乏必要维护。4.12    其他非因产品质量、设计、制造引起的维修。4.13    无法提供有效的保修卡,产品序列号密封胶带撕下或破损、产品外壳或其他外部部件损坏,或者无法提供其他有效凭证。4.14    质保期后的问题。4.15    对于操作不当、意外事故、保养不当、不遵守产品使用规范引起产品重大损坏且无法维修的产品。4.16    因非比特视讯提供的播放、控制等设备与比特视讯产品不匹配,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。因非比特视讯提供的播放、控制等设备问题与比特视讯产品不匹配,导致的比特视讯产品损坏,如需要比特视讯维修,收费标准按合同执行。
五、远程服务流程:

凭保修卡或者订单号通过比特视讯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远程对接联系方式及联系人。5.2 产品返修流程:凭保修卡或者合同编号通过比特视讯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提供返修产品的装箱清单及维修完成后的邮寄地址信息等。1)    比特视讯邮寄信息:(见本协议第九条服务联系方式)2)    客户邮寄须知:a)    提供返修品故障的简单描述(可贴于设备表面)b)    装箱清单(含合同订单号、返修设备的种类和数量)c)    回寄收货信息(公司名称、收货地址、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)d)    为了避免返修物品在物流途中损坏,请注意产品的包装与保护。对于返修产品或零部件寄回比特视讯途中的任何损坏,比特视讯概不负责。5.3   工程师现场服务流程:凭保修卡或者合同编号通过比特视讯网站、邮件、电话、专用服务窗口提交需求,须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现场地址、现场联系人以及签证所需要的资料等。
六、其他:

本保修政策为比特视讯的标准质保条款。任何人(包括任何代理商、经销商或销售代表)均无权做出与本保修条款不同的任何陈述或保证。除非经比特视讯通过合同、附件等形式书面确认,否则任何与本保修政策条款冲突的保修及保证内容自动失效。本保修政策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比特视讯有限公司所有。
七、售后联系方式:

1. 深圳市比特视讯有限公司深圳总部
    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官龙第一工业区H栋509号
    邮箱:marketing@bitvisus.com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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